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天津市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津教委规范〔2017〕6号)和《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津中德政〔2019〕124号)要求,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和《市教委关于开展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部署,我校决定开展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计划”)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深度实施国家、市、学校三级“大创计划”体系建设。实施市级项目从校级项目中产生,国家级项目从市级项目中择优推荐的遴选方式。
二、 项目培育
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开展跨学校、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团队合作,鼓励开展真题实训、校企合作、国际合作项目,鼓励完成质量好、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有一定理论和现实意义的项目持续进行深入研究。鼓励发挥校内教学科研平台对创新创业教育的支撑保障作用,依托各实验实训室等平台帮助学生申报“大创计划”。同时,从校级项目中择优推荐市级、国家级项目,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 项目类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主要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种类型。
(一)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四、 申报条件
(一)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面向本校全日制本科生,所有具有正式学籍的本科生均可参与项目的研究。
(二)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项目研究方案可行,且预期成果具有可考核性。
(三)项目内容符合教育部、天津市教委要求和学校的相关规定。
(四)原则上面向学校在读本科生申报,四年制本科一般应以2至3年级为主,批准立项时,负责人距离毕业至少有一年的时间。
(五)项目负责人及成员的基本条件:政治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优良,对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具有浓厚兴趣,具有相关学科知识基础,能够于在校期间完成项目的研究。
(六)创新项目人数不超过5名,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人数不超过6名,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项目组负责人仅限1人,项目组所有成员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两个以上的项目。有未结题项目的学生不得申报新项目。
(七)申报项目须由学生选定或学院、教学单位配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具有一定的实践教学经验,负责全程指导学生进行创新创业训练,鼓励行业、企业一线专家担任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2名;创业实践项目应实行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双导师制。每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项目原则上不能超过两项。
(八)严禁学生弄虚作假和抄录指导教师的研究成果,一旦发现将取消该项目,该项目的指导老师、参与学生今后不得再次申请参加“大创计划”项目。
五、 申报安排
请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类型,分别填报附件(见附件2至4),以及《附件5:2024年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于2024年5月17日中午12点前将电子版发至cxcyfzzx@tsguas.edu.cn;纸质版报送需填报附件(见附件2至4),于2024年5月17日中午12点前将纸质版双面印制,经学院签字盖章(第一指导教师为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课部、基础实验中心、中西中心或其他部门的,经指导教师所在单位签字盖章)一式1份送至K3-202创新创业发展中心办公室。
创新创业发展中心将组织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最后由专家组确定是否立项,并按照专家评审成绩从高往低排序,根据专家意见推荐市级及国家级项目。
六、 其他要求
“大创计划”取得成果、发表论著时应标注“国家级(天津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并注明项目编号。
七、 支持与保障
(一)为保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顺利实施和项目水平,学校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专项资助经费,申报成功国家级“大创计划”项目,每个项目资助10000元;申报成功天津市级“大创计划”项目,每个项目资助5000元;申报成功校级“大创计划”项目,每个项目资助1000元(国家级及市级项目资助金额为2023年标准,2024年资助标准以市教委通知为准)。
(二)项目指导教师可依据结项材料认定聘期考核工作量,具体办法另行通知。参与项目的学生可依据结项材料,按照《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学分认定及实施办法》获得学分。
(三)创新创业发展中心所属实验实训室,免费向参与项目的学生开放,并为创业实践项目提供“一站式”创业服务,包括创业场地、政策咨询、注册代理等孵化功能服务。
八、 结项要求
(一)成果形式及数量最低要求:
1.国家级(成果时间要求在2024年6月以后)
创新训练项目:论文1篇或知识产权2项;实践/总结报告或实物1项;参加各类创新创业比赛3次。
创业训练项目:论文1篇或知识产权1项;商业计划书1篇,实践/总结报告1篇;参加各类创新创业比赛3次。
创业实践项目:商业计划书1篇,实践/总结报告1篇,财务报表/审计报告1篇,参加各类创新创业比赛3次,其中省部级及以上获奖1项。
2.天津市级(成果时间要求在2024年6月以后)
创新训练项目:论文1篇或知识产权1项;实践/总结报告或实物1项;参加各类创新创业比赛2次。
创业训练项目:知识产权1项;商业计划书1篇,实践/总结报告1篇,参加各类创新创业比赛2次。
创业实践项目:商业计划书1篇,实践/总结报告1篇,财务报表/审计报告1篇,参加各类创新创业比赛2次。
3.校级(成果时间要求在2024年6月以后)
创新训练项目:论文1篇或知识产权1项或实践/总结报告或实物1项;参加各类创新创业比赛1次。
创业训练项目:商业计划书1篇,实践/总结报告1篇,参加各类创新创业比赛1次。
创业实践项目:商业计划书1篇,实践/总结报告1篇,运营数据1份,参加各类创新创业比赛1次。
(二)成果形式说明
1.论文(与项目相关):标注“国家级(天津市级或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并注明项目编号,论文作者排名前两位中,必须有一名是项目组学生成员;
2.知识产权(与项目相关):受理通知书或证书,且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发明人必须有项目组学生成员;
3.竞赛奖项:指参加各类创新创业比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天津市黄炎培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天津市大学生创客马拉松大赛,“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移动互联创新大赛,天津市“海河英才”创新创业大赛等);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排名前两位,在证书上有所体现,且项目名称与“大创项目”名称一致或类似;
4.实践/总结报告:研究报告、企业报告、创业总结报告等,字数不少于8000字;
5.实物:产品原型,实验结果作品等;
6.其他:需与创新创业发展中心确认。
九、 成果应用
(一)学校会推荐优秀项目参加各类创新创业比赛、成果展洽交流会等。
(二)学校每年将组织优秀成果展,展览展示优秀项目,促进项目之间交流。
(三)对结题验收所遴选出的优秀项目,学校将编印优秀成果汇编,促进优秀成果的展示与推广应用。
创新创业发展中心
2024年4月28日
附件
1.《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2.《天津市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3.《天津市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4.《天津市大学生创业实践计划项目申报书》
5.《2024年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联系人:牛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28776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