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实施方案
2023-06-14 13:06   审核人: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3]6号)的指示,参照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天津赛区项目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教高函[2023]7号)的要求,按照《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津中德政〔2019〕161号),决定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大赛总体目标

更中国、更国际、更教育、更全面、更创新、更协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传承和弘扬红色基因,聚焦“五育”融合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开启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新征程,激发青年学生创新创造热情,打造共建共享、融通中外的国际创新创业盛会,让青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火热实践中绽放绚丽之花。

——更中国。更深层次、更广范围体现红色基因传承,充分展现新发展阶段高水平创新创业教育的丰硕成果,集中展示新发展理念引领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中国方案,提升新时代中国高等教育的感召力。

——更国际。深化创新创业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汇聚全球知名高校、企业和创业者,服务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搭建全球性创新创业竞赛平台,提升新时代中国高等教育的影响力。

——更教育。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深度融合,弘扬劳动精神,加强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培养,造就敢想敢为又善作善成的新时代好青年,提升新时代中国高等教育的塑造力。

——更全面。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鼓励各学段学生积极参赛,形成创新创业教育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留学生教育等各类各学段的全覆盖,打通人才培养各环节,提升新时代中国高等教育的引领力。

——更创新。积极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丰富竞赛内容和形式,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动能,促进高校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服务国家创新发展,提升新时代中国高等教育的创造力。

——更协同。充分发挥大赛平台纽带作用,促进优质资源互联互通,推动形成开放大学、开放产业、开放问题的良好氛围助推大赛项目落地转化,营造支持青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共同合作、互相包容、互相支持的良好生态。

三、大赛主要任务

以赛促教,探索人才培养新途径。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强化高校课程思政建设,深入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领各类学校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形成新的人才培养质量观和质量标准,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怀抱梦想又脚踏实地,敢想敢为又善作善成,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

以赛促创,搭建产教融合新平台。把教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四、大赛内容

1.我校涉及主体赛事中的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和产业命题赛道。

其中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产业命题赛道参赛方式和要求详见附件1-1、1-2、1-3、1-4。

2. 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的大赛每个阶段主要评比项目商业计划书及路演表现。

3. 产业命题赛道等待市赛组委会后续通知,按通知要求参赛。

五、校赛组织机构

学校设立“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互联网+”大赛组委会),由书记、校长担任主任,分管创新创业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常务副主任)和分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主任),成员由创新创业发展中心、教务处、党委学生工作部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教学部门院长(主任)组成,负责大赛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

“互联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创新创业发展中心,由主管创新创业工作的校领导兼主任,创新创业发展中心主任担任常务副主任,教务处处长、团委书记、党委学生工作部部长、科技与研究生处处长、校企合作与就业处处长、各教学部门院长(主任)担任副主任,各教学部门分管创新创业副院长(主任)、分管学生工作的专职副书记和相关职能部门副职担任成员,成员还包括创新创业发展中心、教务处、科技与研究生处、团委、学生工作部、校企合作与就业处及各学院(部、中心)等具体负责大赛组织与管理工作的人员。

同时,大赛组委会设立专家指导委员会,由校外专家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遴选工作。

六、校赛赛制

校赛采用院级比赛、校级比赛两级赛制。

院级比赛由各学院(中心)自主负责组织,各学院(中心)成立“互联网+”大赛院赛组委会,院长(中心主任)为院赛总负责人,分管副院长(主任)为第一具体责任人,具体牵头负责本学院(中心)院赛报名、组织、比赛及院赛项目指标数量的完成工作,分管副院长负责组织专任教师为学生项目做好指导工作确保教师指导项目的质量与水平,牵头负责组织院赛的网评比赛、现场路演比赛等院赛环节,确保比赛公平、公正,充分发挥“互联网+”大赛对教学、教改的创新引领作用,达到“以赛促教、以赛促改”的效果;学生专职副书记为第二具体负责人,负责做好学生参赛的宣传、发动与组织工作、制定院赛激励办法以最大化的调动学生参与的热情与积极性,协助负责院赛项目指标数量的完成工作,确保比赛公平、公正,营造本学院学生中“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的创新创业浓郁氛围,院赛组委会分工协作、团结一致,确保比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的效果,坚决避免流于形式主义,营造公平公正的创新氛围文化。

创新创业发展中心提供院赛参考方案。校赛由学校大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

担任本届比赛校内指导教师要遵循回避原则,不得参加院级、校级比赛项目评审。

七、参赛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2.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参赛团队须在报名系统中将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按时如实填写提交。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4.参赛人员(不含产业命题赛道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学校严格开展参赛项目审查工作,确保参赛项目的合规性和真实性。审查主要包括参赛资格以及项目所涉及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财务状况、运营、荣誉奖项等方面。

八、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即日起至2023年6月27日中午12点止)

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服务网的资料下载板块可下载学生操作手册指导报名参赛,微信公众号可进行赛事咨询。所有项目团队必须通过上述渠道之一进行报名(含直接晋级校赛的重点项目),报名不成功的视为放弃参赛。

2.院赛阶段(2023年7月6日前)

各学院参考创新创业发展中心指导意见自行组织院赛,创新创业发展中心可以提供支持,2023年7月6日前完成院赛,分高教主赛道、职教赛道、红旅赛道按照不多于各学院项目报名总数的10%由学院择优推荐项目参加校赛,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视为学院自动放弃校赛。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及市级项目报名参赛(“大创计划”负责人需为参赛项目负责人),经创新创业发展中心审核通过后,可直接进入校赛路演阶段,不占用各学院推荐名额。各学院推荐参加校赛项目需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3.校赛阶段(2023年7月上旬到中旬)

校赛组委会办公室通过网评后确定进入校赛路演项目。通过资格审核项目进行路演,由校外专家进行评审、打分、排序。最终分赛道按照市教委分配名额推荐参加市赛。校赛具体时间安排以市教委通知为准进行微调。(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九、奖励办法

按照天津市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办法奖励。

十、经费预算

大赛组织所需经费列支创新创业发展中心相关预算。

联系人:牛老师、赵老师 022-28776088

创新创业发展中心办公室(K2-202)

 

附件:

1.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各赛道、组别要求

2.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院赛工作指导意见

3.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学生操作手册

4.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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