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学院众创空间及新工科创新项目工作室建设指导与考核的通知
2025-09-22 15:49   审核人:

各教学单位:

为促进学校学院(中心)众创空间及新工科创新项目工作室健康发展,提升服务能力,根据《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加强创新创业教育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津中德政〔2023〕49号)要求,学校对学院(中心)众创空间开展绩效评估工作。现将2025年度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学院众创空间及新工科创新项目工作室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智能制造学院众创空间

2.汽车与轨道交通学院众创空间

3.艺术学院众创空间

4.经贸管理学院众创空间

5.应用外国语与国际教育学院众创空间

6.能源工程学院众创空间

7.机械工程学院众创空间

8.航空航天学院众创空间

9.软件与通信学院众创空间

10.基础实验实训中心众创空间

二、考核内容与奖励

1.学院众创空间是落实学校“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融入专业教育、搭建创新创业协同育人平台”的举措与载体,各学院(中心)务必高度重视,根据各学院实际情况,对一年来的工作成效进行总结(模板见附件1)。

2.本项工作由每个学院负责创新创业和新工科建设工作的副院长牵头负责,教学与学工部门共同协作完成,众创空间按照考核自评表(见附件2)进行自评并附佐证材料,邀请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按照学院众创空间新工科创新项目工作室综合评分高低,评估结果分为A(优秀)、B(合格)、C(不合格)三个等级。

3.大赛名额奖励。对于满足基础指标50分,引导指标每增加10分,该学院增加1项晋级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校赛名额。

4.考核结果将作为新工科建设管理及学院实验室开放(众创空间)经费拨付的参考依据之一。

三、时间安排

2025年11月14日前,各学院众创空间完成工作总结(附件1),填写自评表(附件2)并附佐证材料,将电子版汇总(附件1—附件2)发送至邮箱zdchuangye@126.com。时间安排如果有变化另行通知,负责人牛超群老师022-28776088

附件1: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学院(中心)众创空间工作总结

附件2:学院(中心)众创空间考核自评表

附件见资料下载

教务处、财务处、创新创业发展中心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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